新闻中心
时间: 2023-12-06 13:10:20 来源:新闻中心
进口一批需要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的货物时未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许可证就申报进口了,请问我们公司会
答: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根据《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代理报关企业出口管制货物时,应当向海关交验由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因此,贵司因业务人员工作疏忽而未提交许可证即向海关申报进口需要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的货物的,违反以上法律规范。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时不能提交许可证件的,进出口货物不予放行,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综上,贵司进口应当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的货物而未提交许可证的,属于违反上述海关法律规范的违规行为,可由海关予以处罚。
法律分析与合规指引:根据《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该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根据《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代理报关企业出口管制货物时,应当向海关交验由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根据该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违法经营额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十万元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管制物项出口经营资格。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根据该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本案中,当事人报错商品编号的申报不实行为,既影响出口退税管理,又构成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两者依法均应处以罚款,依照以上法律规范,应当按照《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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